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是面对金钱的诱惑,很多人都难以保持自己的本心,做到不贪财、不违法。所以他们逐渐迷失了自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断送了自己的一生。
这是2017年10月17日,一名群众用手机拍下的视频,虽然只有短短12秒,却清晰的记录下五名男子凶残的暴行。从视频可以看出,这五名男子并没有遮挡自己的面貌,气焰嚣张。
案发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的绿缘商城门口,时间是下午3点多,有三名黑衣男子从一辆绿色越野车上下来,气势汹汹地朝绿缘商城走去,随后将三名男子陆续从商城内拖拽出来,拳脚相加,出手狠辣。
殴打过程持续了三四分钟,直到三名受害者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五名黑衣男子才罢手,大摇大摆走出商城,驾车离去。
下午三点多,绿缘商城及周边有许多商户和过路群众,他们都目睹了整个案发过程,但没有人敢上前阻止。光天化日之下,这五名男子是谁,手段如此残忍?他们又有何倚仗,敢如此嚣张?
案件发生时,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案件发生的地点——绿缘商城,位于房山区良乡镇的繁华街道,该案让周边居民和商户感到惶恐不安。
与此同时,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北京市公安局收到了很多涉及刘建军的举报信。刘建军正是绿缘商城的老板,举报信中反映:刘建军为了攫取自己的经济利益,长期盘踞在房山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凡是触及刘建军个人利益的人和事最终都是以暴力手段解决,极其恶劣,气焰嚣张,商户和周边居民敢怒不敢言。接到举报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成立专案组,以绿缘商城案件为切入点,对刘建军展开秘密侦查。
通过调查走访,侦查员了解到,2017年10月17日,在绿缘商城被打的一共有四名事主,当天上午,还有一对夫妇遭到了这伙人的殴打。
四名事主都是绿缘商城的商户,在商城五层的美食城做餐饮生意,他们之所以会遭到殴打,是因为他们正在与绿缘商城的老板刘建军商谈退租的事。
虽然案发时刘建军并未出现在现场,但是商户们都认识那个带头施暴的人,他叫汪继涛,跟刘建军称兄道弟。所以商户们的心里都明白,这五人是刘建军派来的。
2011年,绿缘商城还没有落入刘建军的手中,当时只有四层,叫昊天商厦,是房山区拱辰街道四街村的村产。十年前,房山区的整体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新农村建设,良乡镇的经济异军突起,良乡西门成为良乡镇主要的商业区之一,昊天商厦坐落在商业区的中心位置。
为了承租昊天商厦,刘建军主动结交时任四街村村支书的苏春雨。
通过拉拢腐蚀村支部书记苏春雨,刘建军得到了村委会的支持,并穷尽一切手段,在亿客隆超市的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将其挤走。就这样,2012年,刘建军拿下了昊天大厦的承租权,并与拱辰街道四街村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合同,租金是每年300万元,每五年递增百分之五,租期为20年。当年,昊天大厦只有四层,为了在出租时能招揽更多的商户,刘建军对昊天大厦进行了违法改扩建,将原本的四层变成了六层,随后,昊天大厦更名为绿缘商城。
被城管部门查处后,刘建军缴纳了100多万元的罚款。原本,按照处罚规定,绿缘商城属于国有资产,应该重新招租,可是在四街村村支部书记苏春雨的运作下,绿源商城又回到了刘建军的手中。
2017年,绿缘商城开始招商,刘建军将私自加盖的部分作为美食城对外招租。
绿缘商城的地段很好,加之在招商中,刘建军故意隐瞒了违建的情况,宣称商城手续齐全,观光电梯等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吸引了叶某在内的10多家商户前来投资。叶某等人在美食城租用了档口,除了堂食,还想做网上订餐和外卖。可是,刘建军并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叶某等人的生意始终无法开展。
2017年10月17日,叶某、张某等四人再次来找刘建军,协商退租的事情,遭到五名男子当街殴打。
案发后,刘建军通过中间人找到了被打的商户叶某,经协商,刘建军赔偿给叶某等四人70万元,叶某等四名商户拿着赔偿款离开了北京,再也不敢回来。这件事让绿缘商城的其他商户都很害怕,退租的诉求销声匿迹。
叶某等人拿着赔偿款走了,最大的受益人是刘建军。侦查员发现,表面上,刘建军是一名合法的商人,可一旦他的经济利益受损,便会有一伙人站出来,用暴力手段替刘建军扫清障碍。
随着对绿缘商城案件的调查逐渐深入,侦查员又有了新发现。在2013年至2017年,有七起刑事案件,尽管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刘建军参与其中,可这七个案件的最终受益人都是刘建军。
刘建军今年50岁,1992年,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刑4年,1996年刑满释放。1999年,刘建军开始做煤炭生意,每年能挣十万块钱。
倒卖煤炭、放高利贷,刘建军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但他并不满足,一直想着如何发大财。终于在2012年的拆迁中,刘建军赚得盆满钵满。
2008年,刘建军在青龙湖岗上村承包40多亩地,兴建了一处厂房,正好赶上政府拆迁,刘建军承租的土地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
直到2012年8月,刘建军主动找到拆迁公司,请求上门评估。
拆迁工作,相关部门会事先进行卫星云图拍摄。卫星云图显示,2010年9月到2011年9月,刘建军承租的土地上只有一处厂房。2011年9月25日到2012年9月25日,这里多出了三处厂房。刘建军明知房屋拆迁公告已发布,仍旧非法加盖厂房,骗取拆迁补偿款2500万元。
通过诈骗拆迁款,刘建军赚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开公司、承租土地、承租绿源商城,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合法的商人,可毕竟伪装的永远都成不了真。刘建军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藏在合法商人的圈子里,背地里偷偷干着伤天害理的勾当,为了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刘建军无视法律底线,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一件件一桩桩案件发生后,我们不难看出,刘建军在房山气焰十分嚣张,不仅指使手下汪纪涛等人,替他摆平阻碍自己的人和事,想打谁就打谁,打完人大不了由刘建军出面赔钱了事,而且凡是刘建军出面,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就拿汪纪涛等人殴打周某来说,原本汪纪涛等人因故意伤害被判处刑罚,可是最终被害人周某在刘建军逼迫下,不得不将案件撤销。
由于这些案件发生的时间久远,在固定证据方面,给专案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为了调取更多的证据,侦查员扎根在房山,穿梭于街巷山村之中。经过多方调查,侦查员逐渐将案件串联在一起,这些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组织构架严密、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恶势力团伙,这个团伙的头目就是刘建军。
以黑护商,这是刘建军发财的秘诀。尽管刘建军为人狡猾,采取隐蔽、断层式的管理隐身暗处,但是专案组经过研判,梳理出了刘建军团伙的组织构架:刘建军以亿鑫建业有限公司为依托,笼络了一批哥们弟兄,其中,汪继涛是刘建军最得力的干将。一旦公司经营遇到困难,刘建军单独跟汪继涛联系,然后由汪继涛出面,带人替刘建军扫除障碍,保证刘建军经济实力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了以刘建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看着自己打满钢钉的左腿,老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陈说,如果不是自己的性格太耿直,阻碍了刘建军的发展,自己也不会落下残疾。
老陈今年63岁,是阎村镇开古庄村的村民。2013年8月14月深夜11点多,老陈正在往家走,突然,一辆金杯面包车停在他的面前。
老陈清晰的记得,那人确认了他的身份后,便有人把他的头罩住了,手持镐把将他打倒在地。由于案发是在深夜,他家那个路段也没有监控探头,根本无法辨认打人的是谁。
老陈心里明白,他之所以被打很有可能跟村里那31亩耕地有关。
被围挡圈起来的这个地方,就是老陈口中的那31亩耕地。一开始,开古庄村的村民以为是政府在征收土地,出了老陈被打这件事,村里人才知道想要这块地的是刘建军。
刘建军找到了时任开古庄村村支书的王庆国,在王庆国等人的帮助下,准备以开发合作经营的方式签订协议书,但是要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行。
开古庄村有很多明白人:租金低,租期又长,而且农贸市场建成后,开古庄村没有任何利益可分。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以老陈为代表的反对声音特别强烈。
为了解决问题,老陈和几名村民代表到房山区信访办反映情况,他的这一举动被刘建军知道了。
当然,刘建军仍旧隐藏在背后,汪继涛带着曲克远、于德江等人到开古庄村将老陈打伤。经法医鉴定,老陈的伤势为轻伤一级。
由于当年没有任何证据,就连老陈也无法准确辨认出嫌疑人,这起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刘建军等人一直逍遥法外。直到2017年,随着专案组的介入,老陈被打一案得以真相大白。
周某是大董村的村民,他们村与开古庄村相邻。周某被打,也是因为刘建军要承租土地。
周某被打是在工地上,光天化日之下有很多人看见。只是,打人者遮掩了面貌。
刘建军在房山区承租了9块土地、以及4处经营性建筑,注册了10家公司。通过修建农贸市场、变更土地性质、对绿源商城改扩建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15年来,他拉拢腐蚀基层官员,操控基层政权,并豢养打手,先后以威胁、暴力等行为,为充实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直到2017年案发,刘建军个人及公司账户的流水高达7个多亿。
占庄别墅豪华、气派,在村里是出了名的。三个联排别墅,别墅后面还有一个私人会所,装修的金碧辉煌。院内假山、喷泉,私密的车库,足以彰显刘建军的生活奢靡。村民悄悄地给刘建军的占庄别墅取名为“红楼”。
在占庄村里,占庄别墅的位置极其隐蔽,别墅周边安装了摄像头。别墅里有厨师、服务员,刘建军经常在这里宴请官员。刘建军还在别墅里修建了一个天梯,官员吃完饭,可以直接从天梯来到后面的会所。据了解,刘建军建造这个占庄别墅,目的就是为了接待、拉拢、腐蚀政府官员。像时任房山区副区长刘胜国、时任四街村村支书苏春雨,都是这里的座上宾。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缜密侦查,2018年2月,专案组决定展开收网行动。汪继涛、曲克远、王双双、金春挺等四人在辽宁老家相继落网;随后,刘建军在其家里被抓获。2019年2月,曲洋、张德福落网。
由于犯罪事实的时间跨度大,很多证据不够清晰,刘建军到案后,矢口否认自己涉嫌犯罪。
检察机关认为,刘建军团伙具备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长期以来,他们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在一定范围和区域内给群众形成了明显的心理强制。多名被害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渠道维护合法权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比较固定,势力庞大、社会危害性大,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20年3月2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8个罪名,14个犯罪事实、4项违法事实,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展示了刘建军的犯罪证据,证人证言,以此揭示暴力事件产生的根源,证实相关案件都是源自于刘建军本身的事情。但是,刘建军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控辩双方还针对刘建军团伙是不是黑社会犯罪组织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此案连续开庭审理了两天。2020年9月 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人刘建军犯组织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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