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4年5月31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紧扣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固化本市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城乡融合 五大振兴”为构成主体,以“总则、保障措施、附则”为根本保障,围绕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首都特色、增强制度的指引性和实施性,将各级各部门促进乡村振兴的责任和措施法定化,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工作机制,是我市“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为首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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