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8月11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清洁鸡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 涉及条款及内容 | 建议内容 | 是否采纳及原因 | ||||||||||||||||||||||||
1 | 4控制要素 | 表1清洁鸡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要素表中的“重量分级”建议修改为“质量分级”,称量获得的计量指标为质量。 | 采纳 | ||||||||||||||||||||||||
2 | 5.2.2.6 | 建议将“重量分级”修改为“质量分级”,与标准名称《清洁鸡蛋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中生产质量安全控制相呼应 | 采纳 | ||||||||||||||||||||||||
3 | 6.7.1 | 6.7.1序号修改为5.2.2.6.1,“鸡蛋宜按重量进行分级,分级要求见附录a”修改为“鸡蛋宜按单枚质量进行分级,分级标准见附录a”。 | 采纳 | ||||||||||||||||||||||||
4 | 6.7.2 | 6.7.2序号修改为5.2.2.6.2,“分级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修改为“分级所用称量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 采纳 | ||||||||||||||||||||||||
5 | 附录a | 重量和质量是不同的概念,重量的单位为“n”,质量的单位是“g”,我们用天平称量的是质量,建议表格名称由“鸡蛋重量分级标准”修改为“鸡蛋质量分级标准”,同时建议将表格内“单枚鸡蛋蛋重范围/g”修改为“单枚鸡蛋质量m/g”,并应用计量表示方法,具体如下: 附 录 a (规范性) 鸡蛋质量分级标准 单位为g
| 采纳 |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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